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鹤岗正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萝北个人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萝北个人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鹤岗正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4 08:21:28

在我们生活当中,我们各种聚会,婚宴、宴会都是离不开酒的。只要我们办好事,或者是有空我们长辈就喜欢相聚在一块,一起喝喝白酒的,当然了我们酒水的市场量也是相当的庞大的,往往来说,酒水都是为供应商打开了市场,我们要想提高自己的品牌曝光的话,那么我们是需要注册好白酒商标的,那么我们在注册白酒商标要多少钱?下面呢,我们专业人士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商标局官方收费官费或者规费:鹤岗商标注册:300元/类(同一大类下不超过10个商品,每超过一个商品加收30元),如果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还要另外收取600-1000元左右的商标注册代理服务费用。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被告作为商标权的涉嫌侵犯者除了应当及时提交法庭相反的维权证据外,鹤岗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在法庭中应格外关注原告证据的逻辑严密性,取证程序的合规性,损失诉请的合理性。下面将介绍如何质证原告证据:

1、原告证据的逻辑性问题从原告证据与案件本身的关联程度出发质证原告证据。例如原告所诉商标的注册证分类与被告经营商品或服务的相关程度。原告商标图样与被告商标图样的相似度。再如原告为商标授权许可人的,原始商标注册证书材料是否向法庭提交。

2、取证程序原告取证程序是否进行了相关公证,公证内容与涉案商标的关联程度。公证程序自身是否具有唯一指向性。

3、质证知名度原告是否就知名度事项举证,知名度的证据是否足以构成其具有一定知名度。知名度商标涉及的产品范围。

4、损失问题原告是否实际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可以考虑在开庭前调取原告的工商审计报告,税务纳税数据材料以证明原告损失是否实际发生以及发生程度。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涉及名誉纠纷的,原告名誉是否因被告的行为发生了减损很重要。没有损失很难被法院支持。原告一般同时会要求被告在某些重大媒体上道歉。被告除了提出损失有无的问题之外,还应当根据原告名誉减损可能涉及的范围,就原告所述媒体的发行范围提出意见,对于发行范围重叠的,显然属于重复道歉,发行范围超过影响范围的,属于原告有广告之嫌,以上均不应被法庭支持。

商标权利用尽,也被称为权利首次销售用尽,是指鹤岗商标注册人及其授权的人将使用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销售给他人之后,如果该他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再次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或为此目的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商标权利用尽,也被称为权利首次销售用尽,是指商标注册人及其授权的人将使用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销售给他人之后,如果该他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再次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或为此目的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

商标正常情况下一般会附着于商品之上,从市场上合法购买到商品的人依法对商品享有所有权,依物权理论,其有权以转售等方式来处分商品。但我们知道,销售带有商标的商品本身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应当有商标所有人的授权或许可。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物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冲突。如果允许商标所有人限制商品购买者的转售或其他处分行为,就会影响到商品的自由流通行为,同时也会对他人所有权构成限制。此外,商品转售人本身并没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主观意图,客观上由于商品确实来自其实际提供者,也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因此,法律规定,商品在首次投入市场后,转售人在本国境内的因转售而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我国《商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权利用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实践中也基本没有出现相关的案件,倒是与权利用尽相关的“反向假冒”行为被明确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但是,应当明确,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用尽应当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之一。

大家都知道,鹤岗商标注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容易。今天,小创帮你:商标注册怎么能更容易通过?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既然我们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为什么还要申请其他代理费呢?原因很简单:申请商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填写法定申请文件,办理法定申请和注册手续,花大量时间进行“近似查询”,以免自己的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准备工作不专业、不认真的,可以延误商标注册。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帮助你避免这些问题。因此,小编建议,企业家可以委托商标局注册的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

(1)商标名称规避与其他商标相似或相同。二十年前,注册商标相对简单,但现在注册商标却非常困难。因为中国的商标注册是基于“注册第一”的原则(商标专用权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和核准的企业或个人),你能想到的商标名可能是其他人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分类中较早注册的。建议大家在商标注册前进行类似的查询,以确保在申请注册前没有注册过类似或相同的商标。

(2)商标名称应当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产品的通用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例如“苹果”可以注册为手机类商标,但不能注册为水果类商标,因为“苹果”属于该类通用名称。因此,我们不能使用一般的产品名称或产品或服务的一般说明来命名商标。

(3)商标名称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如国家名称、政府及其机关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地名或者其他法律标志等,商标局不予核准使用。

(4)不得恶意注册他人具有必要知名度的商标。恶意抢注会导致他人提出异议而无法获得批准;即使侥幸获得批准,也可能被他人提出宣告无效的程序而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中国,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分为45类(产品1-34类,服务35-45类),并进一步分为若干类。每个商标必须通过选择必要的产品和服务类别进行注册。中国商标局的收费标准是:大类(不超过10类)商标注册申请手续费为300元,每类30元。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增加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必要时,对核心商标应当采取多种注册等保护措施。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标注册成为核准申请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三年不申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注册。”这项规定旨在防止高价囤积商标。商标注册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销售。

因此,我们必须在拿到商标后使用它,并保留完整的申请证据。我们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只有不断地申请和推广商标,才能使商标“茁壮成长”,使我们的公司越来越出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商标注册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名称、公司地址等注册事项时,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版权所有:鹤岗正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