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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公司商标变更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作者:鹤岗正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1 08:13:54

据注册公司平台悉,在现实社会经济中,我国市面上存在着很大一部分数量的个体工商户。所谓个体工商户,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那么,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究竟有何不同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般而言,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业人数是否存在限制。通常,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不得超过8个人(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而个人独资企业则没有人数限制,既可以由投资者个人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8人以上。

一般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个体工商户不行。是否可以进行名称变更。通常,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必须是家庭成员。

是否需要连续性经营。事实上,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只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而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必须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在现实生活中,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也可以不起字号,但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否必须统一。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否能够作为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个体工商户能以企业自身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在此则备受争议。

会计核算要求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但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需要统一建立会计制度,则争议较多。另外,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企业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以上为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具体区别。明确二者的不同,对于创业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创业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创业者应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如今,税务部门对于个体工商户记账报税规范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即个体工商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需规范建立账薄,准确进行核算。所以,有关这一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还需多加注意。

一个商标要注册成功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不符合这些条件,商标就面临着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被驳回不仅面临后续的复议或上诉等繁琐的手续,还会浪费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也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与资源。那么鹤岗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商标注册来告诉你。

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商标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章戳,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章戳;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章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

(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最后,我们建议大家在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情况下,不妨委托代理机构由专业人士帮助您进行相关业务,但是要选择靠谱,值得信赖的代理机构。

(一)药品名称概念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由于药品的特殊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INN),即国际通用名称。无论各国的专利名称和商标名称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围内一种药物只有一种名称。我国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称,即药品的通用名称或称药品的法定名称,最好不要做为鹤岗商标注册,以防被驳回申请。

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在商标注册药品时,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定的药品名称。06年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通知》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称之外,另行拟定商品名,报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该商品名作为商标注册;药品商品名称须经药监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药监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

药品商品名称的特殊性在于实行审批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负责。严格来说,药品商品名称并非是知识产权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册为商标之前,它仅是某个药品的通俗名称,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是知名药品的特有名称,才作为一种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一旦成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后,实质上可以称之为药品商标名。所以,药品商品名并不应视为药品名称,而是定性为商业标识更加准确。

(二)与商标的比较由于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药品功能等特点的标志,但药品商品名称却可以体现其自身的特点和功用。药品商标虽与药品名称同为使用在药品上的标记,但两者的功能有所区别:药品的商品名称不同,则意味着处方药名、赋形剂、原料质量、生产过程等不同;药品商标则用于识别不同药品生产厂商或药品品种、剂型,同时具有品质担保功能,保证药品的同等质量,维护其良好声誉;另外,还兼有广告性和宣传性。

药品名称和商标可能互相转化:药品商品名称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作为商标注册;而商标也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丧失显著性,从而演变为药品通用名称,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册商标,但最后丧失了显著性特征。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商品名。

各商家的生产条件、制作工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市场上同类型的产品也必定有好有坏。消费者选择哪一款产品,质量是决定性因素,不过他们往往会以认知与熟悉程度为依据。直接传递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信息并转化为其心理认识的,是商标。商标意味着产品的一致性,即任何时候购买有此标志的产品,在质量等方面是相同的。

商标有两方面作用:

第一,促使生产者注重产品质量,保持质量稳定,这能够提高消费者忠诚度,保证再生产。

第二,这是无声的广告,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加深其对产品的印象,消费者通过商标了解产品的来源,区分鉴别同类产品的质量,并做出选择。这样,商标成为企业在市场上展开竞争的重要工具。那么,生产者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并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一者,商标只是无形的资产,若脱离实体经济而存在,恐怕只能在短时间内吸引关注,无法令企业利润取得实实在在的增长。唯有专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产品创新及提高服务水平为支撑,才能有长远的发展,也才能在可能的纠纷争议中得到认可,站稳脚跟;

二者,在奉行“注册在先”原则的鹤岗商标注册领域,一定要增强保护意识,在与企业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被傍名牌的山寨者,或职业商标炒家侵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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